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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保管员责任书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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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财产安全、规范办公及厂房门锁的管理,落实到钥匙管理责任人,特制定本责任书,现将责任明确如下:

  一、钥匙由专管人统一管理,实行“上班前开门,下班前锁门”的原则。

  二、专管人绝不允许随意将钥匙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及复制钥匙,不准随意乱放,若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应亲自持钥匙开启。

  三、若钥匙损坏应速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即时更换。

  四、如遇到休息、请假等无法履行本责任时,必须把钥匙慎重的移交指定人,指定暂时保管人也相应承担本责任书的`内容。

  五、如钥匙专管人违反上述规定本公司将追究责任,如其触犯法律的必须承担法律的追究。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及钥匙保管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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