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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管理制度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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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员考勤实行点到制,课前5分钟由班主任点到,课中由班主任进行不定期查验。

  点到后5分钟之内(含5分钟)到达按迟到计。迟到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5分钟之后到达、中途擅自离开及早退者按旷课半天计,累计迟到三次者按旷课半天计。旷课半天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取消其培训资格。

  旷课一天及以上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学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培训中心出示所在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部门)培训负责人批准的请假条,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后通知班主任,学员接到班主任通知后方能离开。

  三、尊敬教师,接受教师的指导;衣着整洁、得体、大方;讲文明、讲礼貌;服从班主任管理,不服从班主任管理者罚款200元。

  四、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如有手机铃响、接打电话、发短信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不准带与培训无关人员进入学习室,影响他人学习,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六、不准在教室内随意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楼内禁止吸烟,吸烟者到指定地点吸烟,如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学员对课程设置、教师授课、教学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

  不足点进行投诉,由培训中心综合管理科负责接待学员投诉,投诉电话:0912-8308795,培训中心将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并将结果反馈给学员。

  八、学员不准饮酒,违反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九、对补考学员收取100元补考费,考试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执行。

  十、爱护教学设备,人为损坏教学设备按照物品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一、培训中心做好考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培训档案,由培训中心归档;一份交于学员单位作为学员出勤证明。

  十二、对于不参加培训、资料达不到要求,学时达不到90%或违反相关纪律的学员,一律取消其学习和考试资格。对于未取得相关证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十三、所罚款项按照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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