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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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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是正确的。
法律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1、公正性,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
2、可变性,法律应该允许变革,当然这咱变革须要慎重;
3、必须遵守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人都必须遵守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除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和人民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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