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中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人民和人民,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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