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起诉阶段包括原告递交起诉书和证据,审查并决定受理或退回。答辩阶段要求被告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否则将继续审理。开庭审理阶段涉及证据审查、权利确认和判决。根据双方的请求和证据作出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律分析
向人民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结语
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起诉阶段,原告递交起诉书、证据给,审查后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答辩阶段,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辩。如不能按时答辩,可向申请延期。开庭审理阶段,审查证据,确认当事利义务,最终作出离婚判决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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