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业主押金收据丢失,难以证实已缴纳押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收取了押金,只是因为押金收据丢失,物业就无权不退押金。押金收据是业主主张权利的最直观证据,广大业主应妥善保管,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第三十六条 未按照规定开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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