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交通费票据,可以依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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