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也不同。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合理的,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但劳动者有权要求工作报酬。转正后的员工辞退一般需要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吗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所以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公司发现员工有问题,就可以辞退员工。并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所以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公司发现员工有问题,就可以辞退员工。并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只有在转正后,公司才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才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也就是说,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工作不合格,不遵守公规定就可能会被辞退,这也是正常的。并且也没有相应的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要求工作报酬。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三天被辞退在试用期内是正常的,但并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转正后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入职与转正是不同的概念,入职是开始试用期,而转正是试用期结束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但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而转正后的员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因此,入职三天被辞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仍有权要求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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