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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公司没有实收资本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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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的公司若是没有实收资本的,属于正常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即可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一、股权份额法律有何规定

《公司法》股权份额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二十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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