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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里可以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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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多少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怎么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老人有工资可否个税扣除赡养老人

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只规定:只要有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享受附加扣除,但并没有规定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所以,老人有工资,也是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

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涉税对象:

1、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3、本办法子女,一是指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二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享受时间: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四备查材料:

1、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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