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被侵占应找什么部门
1、土地被侵占应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章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找什么部门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
2、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如果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那是登记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章,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章。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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