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违反合同的违约金准予扣除,这是由于违约金不属于以下法定不得扣除的情形: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一、合同违约金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企业支付购货方采购合同违约金,对方开据应交纳,请问我方支付违约金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企业支付购货方采购合同违约金如果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条例
第五百八十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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