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那么违反国家治安处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扣留,这种行为为一般的违法行为,拘留是给予这种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国家法律规定,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5天,如果时间满了15天,那么就是释放被拘留人,一般由机关决定。被拘留人如果对拘留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提出行政的服役或者行政的诉讼。这里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并拘留,合并拘留的时间要长一些,最多可以达到20天,超过20天,也需要期满释放。
刑事拘留是指部分单位,比如机关或者在刑事案件中,采取对与案件相关的嫌疑分子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时间比较长,最长可以达到37天。由上面可以知道,通常的事故最长可以拘留37天,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对肇事逃逸的没有37天这个。
一、交通事故逃逸是否就负全责
交通事故逃逸是负全责的,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内容,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不予减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7、财产直接损失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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