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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哪些提出离婚诉讼?

来源:九壹网

离婚起诉选择及所需材料概述:离婚起诉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进行,被告下落不明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相关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原因证明、子女情况证明、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经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医院证明等。若曾离婚过或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文书和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可以在哪些起诉离婚

1、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提起。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况,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多种材料,包括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子女情况证明、家庭财产清单等。同时,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对方有过错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据。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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