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去起诉,一般离婚诉讼管辖权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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