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出售,是否需要获得另一方的签署?

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出售,是否需要获得另一方的签署?

来源:九壹网


婚前购房属共同财产,需征得夫妻同意签字确认出售。若为个人财产,则可自行处理。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方式,无约定则适用相关规定。约定具法律约束力。如约定归各自所有,一方个人财产清偿外债时,可先用该财产清偿。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该房屋时,需征得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并签字确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则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可由该个人自行处分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清偿外债时,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可先以该方个人财产清偿其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