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再向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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