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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带孩子一方是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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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带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还是监护人。夫妻离婚之后,父母依旧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没有抚养权并不代表没有监护权。根据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即使父母双方离婚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此改变,父母依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一、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意味着什么

放弃监护权意味着监护人不再履行对被监护人的监护义务。法定监护人不能随意放弃,如果放弃一定有理由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的。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二、如何区分监护权与抚养权?

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三、子女监护人包括什么

子女监护人一般包括孩子的父母双方,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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