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后,可按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或由全体合伙人分担责任。合伙企业清算后,先支付清算费用、工资等,最后返还出资。利润和亏损可按合伙协议分配,无约定则平均分配。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分析
中途退伙合伙人承担合同责任后,可根据退伙时与其他合伙人的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或由全体合伙人对该责任进行合理分担。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依次支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生产者欠款、合伙企业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益分配的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拓展延伸
合伙人发生纠纷,被告名单公布
在合伙人发生纠纷的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名单将被公布。该纠纷涉及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解除和退伙事宜。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当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将根据事实和证据,将涉及的所有合伙人列为被告。公布被告名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相关各方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参与情况。公布被告名单还有助于提醒被告合伙人履行法律义务,并为其他相关方提供了解案件进展的渠道。
结语
在合伙人发生纠纷的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名单将被公布,以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公布被告名单的目的是让各方了解案件进展和参与情况,并提醒被告合伙人履行法律义务。这有助于解决合伙关系解除和退伙事宜,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渠道。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可以根据退伙时与其他合伙人的约定,进行追偿或合理分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的清算顺序也有明确规定,最终将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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