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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