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要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决定,同时在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也可以决定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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