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被告没钱,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2.若被告有钱却故意不交,可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三款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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