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股东不分红,不让查账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大股东不分红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公司按照分配方案分红,同时向人民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2、大股东不让查账的,公司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让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进行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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