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罪量刑标准:
1、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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