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章,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章,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法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章:“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置。”在《土地管理法》中第14条第4款还规章:“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章:”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置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章,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置,对于处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如果发生了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不需要按照过程先由行政机关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置。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置;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置。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置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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