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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来源:九壹网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中贷款的一方偿还;

2、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中贷款的一方偿还,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债务与婚后债务的划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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