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时,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可根据违约情况支付,过高可减少,过低可增加。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1、借钱到期不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合同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拓展延伸
借款人拖欠借款,借款人是否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是的,根据借款协议,借款人拖欠借款的情况下通常需要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是根据约定的利率和逾期天数计算的,旨在弥补借款人未按时偿还款项所导致的损失。逾期利息的支付是一种法律约束,旨在保护借款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借款人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产生逾期利息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在借款人拖欠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借款人拖欠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以弥补损失。逾期利息根据约定的利率和逾期天数计算,旨在保护双方权益。借款人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产生逾期利息和法律后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不低于造成的损失;过高时可减少,过低时可增加。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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