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免责约定效力是: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免责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的一般认定有效。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有几点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有五点,具体如下:
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4、免责条款双方权益和风险必须合理分配;
5、免责条款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
二、哪些情形可以视为无效的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三、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什么法律要件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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