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订借条要有效,则借条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等内容,且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体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民间借贷借条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个人借条的写法是什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借条的书写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书写借条的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借条的内容清晰。基本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借条败诉的成立因素有哪些
有借条败诉的情形,大概有以下八种情况: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不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2、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
如自然人是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催款过程中尽量采用书面催款的方式,并留存证据,包括发送邮件或者快递,这样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另外如果电话催收尽量录音,打印通话记录,证明债权人积极催款,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7、感情债所签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8、擅自涂改借条内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因为种种原因,会修改已经签订或者打印好的借条,有时候会在双方合意下修改,也有会私下涂改,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另行起草一份借条。
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条上修改,建议在修改部分双方能摁下指纹或者签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对方不认可,导致法庭上不认可借条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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