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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婚前彩礼归谁

来源:九壹网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旧的婚姻法同步废止。

男方婚前给的彩礼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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