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男方借高利贷是用来家庭生产经营或者配偶也享受到借款的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离婚时妻子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老婆要还。但是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债务,欠款人可以不还,欠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老婆不需要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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