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经济刑事犯罪行为方式的表现

经济刑事犯罪行为方式的表现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经济刑事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有哪些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大类,或称为经济犯罪的作为和经济犯罪的不作为。1、经济犯罪的作为经济犯罪的作为是经济犯罪行为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方式,绝大多数经济犯罪行为由作为构成。经济犯罪的作为表现为行为人采取积极而不是消极的举动去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或者表现为行为人对于禁止性法律的违反。在研究经济犯罪的作为时,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我们考虑的,即经济犯罪的作为是否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由于经济犯罪本身的复杂性,经济犯罪的作为也会表现出复杂性。由于经济犯罪的作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的积极举动,也可以是行为人利用他人(或物)的积极举动,例如,走私罪,行为人不仅积极实施走私犯罪行为,而且利用他人的积极参与走私的行为,利用交通工具运输走私物品,利用武器掩护走私物品,这些都是作为的不同表现,也就是说,在走私犯罪行为中,既有行为人个人的积极举动,又有行为人利用他人、利用物的积极举动行为。研究经济犯罪作为存在的不同表现形式,可以进一步认识经济犯罪复杂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经济犯罪的不作为经济犯罪的不作为是经济犯罪行为方式的另一种表现。经济犯罪的不作为表现为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作为的经济犯罪是一种消极、静态的不行为,是违反义务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作为经济犯罪是经济犯罪的一种特殊方式。构成不作为经济犯罪的行为人是负有特殊义务的人。

第2种观点: 首先,单位犯罪的现象将进一步增加。入世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与完善,所有制结构将进一步由单一向复杂转化,从而使经济犯罪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变化。其次,犯罪领域将进一步拓展。这一拓宽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新兴的经济犯罪领域发展。二是向执法部门渗透。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大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权力与利益的结合点。犯罪手段更为复杂化、多样化和现代化。各类经济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更加狡猾,并向智能型、科技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经济犯罪种类将不断增加。除走私、贪污、贿赂等原有的经济犯罪案件继续增加外,新类型的经济犯罪,如刺探、搜集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业务秘密;窃取、出卖本企业的技术秘密;封锁市场,垄断价格;制作虚假广告,操纵股市行情从中牟取暴利等“新兴”经济犯罪类型,也会不断出现。经济犯罪的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将大为增强。性经济犯罪实质上是经济犯罪活动在地域上的扩展和延伸经济犯罪v危害性将日趋严重化。集团化和化的经济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将愈来愈严重。影响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因素从职务犯罪的发生的原因分析看,职务犯罪当然与犯罪人的个人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有关,这仅是从微观的角度进行的剖析。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的制度结构和运行规则也产生着巨大影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都是由该国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也当然的与经济有关;其次是思想因素,当前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思想,但是由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一些旧的思想还没有从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些的思想中剔除,这些思想是造成职务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最后是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几千年发展影响重大,有一些不好的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比如:“亲亲、尊尊、君君、臣臣”等“三纲五常”观念和一些以为中心的传统文化,是造成职务犯罪的文化原因。 宏观因素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一些深层次、大范围性的因素,也是很难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因此,必须要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新思想的培养来解决。但微观方面的问题则大多能够通过规则的制定和其他一些有效的方式进行改变,综合分析来看,微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政治素质不高。政治素质一个国家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我国出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大多数与的政治素质有关,如在工作后不注重学习提高自身,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受到西方拜金主义等一些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等,造成了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变,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个人利益,试图通过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换,忽视社会和公民的整体利益。 第二,法治意识缺乏。依法治国是我国当前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最首要的要求就是公民要依照法律去行为,每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职权。但是,当前职务犯罪的一些多数都缺乏法治思想,在行使职务的过程中违背法律行为,没有树立守法的意识。 第三,思想问题严重。思想一直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之一,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是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区别于他人,有高于他人的地方,应当受到特别的关注,而自己不必在固定的模式内行为;第二是没有一种为民思想,丧失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3种观点: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大类,或称为经济犯罪的作为和经济犯罪的不作为。(1)经济犯罪的作为经济犯罪的作为是经济犯罪行为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方式,绝大多数经济犯罪行为由作为构成。经济犯罪的作为表现为行为人采取积极而不是消极的举动去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或者表现为行为人对于禁止性法律的违反。在研究经济犯罪的作为时,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我们考虑的,即经济犯罪的作为是否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经济犯罪的作为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由于经济犯罪本身的复杂性,经济犯罪的作为也会表现出复杂性。由于经济犯罪的作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的积极举动,也可以是行为人利用他人(或物)的积极举动,例如,走私罪,行为人不仅积极实施走私犯罪行为,而且利用他人的积极参与走私的行为,利用交通工具运输走私物品,利用武器掩护走私物品,这些都是作为的不同表现,也就是说,在走私犯罪行为中,既有行为人个人的积极举动,又有行为人利用他人、利用物的积极举动行为。研究经济犯罪作为存在的不同表现形式,可以进一步认识经济犯罪复杂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经济犯罪的不作为经济犯罪的不作为是经济犯罪行为方式的另一种表现。经济犯罪的不作为表现为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作为的经济犯罪是一种消极、静态的不行为,是违反义务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作为经济犯罪是经济犯罪的一种特殊方式。构成不作为经济犯罪的行为人是负有特殊义务的人。何为特殊义务,笔者认为,特殊义务主要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职务上的义务,此外,还包括行为人先行行为所生产的义务和基于法律行为而生产的作为义务。在经济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较少,比较典型的有危害税收方面的犯罪,行为人都是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当他们违反法律的规定,对应当依法纳税采取消极的行为,甚至采取暴力抗拒的行为,便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