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首先,单位犯罪的现象将进一步增加。入世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与完善,所有制结构将进一步由单一向复杂转化,从而使经济犯罪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变化。其次,犯罪领域将进一步拓展。这一拓宽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新兴的经济犯罪领域发展。二是向执法部门渗透。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大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权力与利益的结合点。犯罪手段更为复杂化、多样化和现代化。各类经济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更加狡猾,并向智能型、科技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经济犯罪种类将不断增加。除走私、贪污、贿赂等原有的经济犯罪案件继续增加外,新类型的经济犯罪,如刺探、搜集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业务秘密;窃取、出卖本企业的技术秘密;封锁市场,垄断价格;制作虚假广告,操纵股市行情从中牟取暴利等“新兴”经济犯罪类型,也会不断出现。经济犯罪的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将大为增强。性经济犯罪实质上是经济犯罪活动在地域上的扩展和延伸经济犯罪v危害性将日趋严重化。集团化和化的经济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将愈来愈严重。影响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因素从职务犯罪的发生的原因分析看,职务犯罪当然与犯罪人的个人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有关,这仅是从微观的角度进行的剖析。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的制度结构和运行规则也产生着巨大影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都是由该国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也当然的与经济有关;其次是思想因素,当前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思想,但是由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一些旧的思想还没有从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些的思想中剔除,这些思想是造成职务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最后是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几千年发展影响重大,有一些不好的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比如:“亲亲、尊尊、君君、臣臣”等“三纲五常”观念和一些以为中心的传统文化,是造成职务犯罪的文化原因。 宏观因素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一些深层次、大范围性的因素,也是很难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因此,必须要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新思想的培养来解决。但微观方面的问题则大多能够通过规则的制定和其他一些有效的方式进行改变,综合分析来看,微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政治素质不高。政治素质一个国家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我国出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大多数与的政治素质有关,如在工作后不注重学习提高自身,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受到西方拜金主义等一些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等,造成了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变,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个人利益,试图通过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换,忽视社会和公民的整体利益。 第二,法治意识缺乏。依法治国是我国当前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最首要的要求就是公民要依照法律去行为,每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职权。但是,当前职务犯罪的一些多数都缺乏法治思想,在行使职务的过程中违背法律行为,没有树立守法的意识。 第三,思想问题严重。思想一直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之一,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是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区别于他人,有高于他人的地方,应当受到特别的关注,而自己不必在固定的模式内行为;第二是没有一种为民思想,丧失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因而具体的量刑标准要视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经济犯罪包括以下罪名:1、金融凭证诈骗罪;2、信用卡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4、贷款诈骗罪;5、合同诈骗罪;6、挪用资金罪;7、职务侵占罪;8、集资诈骗罪;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还有,虚开专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保险诈骗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依照中国法律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一种犯罪,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和刑事违法。此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也就是说,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2、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一般都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不同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学说(1)经济领域说。认为经济犯罪就是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这种观点和全国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有关。(2)经济法规说。认为经济犯罪就是指一切违反中国经济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中国经济制度及公共财产关系,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3)主体行为方式说。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滥用经济交易所允许的经济活动方式,违犯所有直接与间接规定的经济活动的有关法规足以危害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与干扰经济生活秩序的行为。(4)主观图利说。认为经济犯罪是以图利为目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妨碍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或社会管理秩序,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5)经济领域与犯罪客体混合说。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领域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实施侵害中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6)有学者认为,所谓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自身言行之便,非法侵害、侵占、接受、流转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7)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类型(一)基本罪名: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必要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经济犯罪包括以下罪名:1、金融凭证诈骗罪;2、信用卡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4、贷款诈骗罪;5、合同诈骗罪;6、挪用资金罪;7、职务侵占罪;8、集资诈骗罪;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还有,虚开专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保险诈骗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经济领域中违背经济管理制度,危害正常经济秩序,触犯法律的行为。一、做高仿抓到如何处理卖高仿是犯法,具体侵犯的是商标权法。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二、经济诈骗特点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反刑事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律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三、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的行为一、主体要件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单位成立犯罪的资格,也是单位承受刑事惩罚的能力。只有同时具备财产、行为能力并能破产的单位,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二、主观方面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是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单位整体意志是根据单位制定的制度与程序,由单位决策机构成员的集体意志结合而形成的与单位业务有牵连关系并且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三、客体要件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1)国家的安全;(2)社会的公共安全;(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5)社会管理秩序;(6)国家的国防利益;(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四、客观方面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单位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和有规定二者相互统一,同时,还必须是领导决策行为与具体实施行为的统一。【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1种观点: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有:1、客体要件,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2、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4、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2.说明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不管具体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如何复杂或具体的危害结果表现形式如何,它们都是犯罪构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3.说明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要件,在刑法学上称之为犯罪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犯罪,也应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4.说明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的要件,刑法学上称之为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二、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诉讼权?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讯问后或者被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2种观点: 一、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1、犯罪客观方面有五个要素,分别是:(1)犯罪行为,也就是危害行为;(2)行为的结果;(3)行为的对象;(4)行为的手段和行为的方法;(5)行为的时空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2、客观要件: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对象;3、主体要件: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4、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一般有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构成解释编辑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犯罪客体 ,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 社会主义社会 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五十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五十九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人民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具有四个显著特征:(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之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我国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具有牟利性、复杂性、隐蔽性以及可变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种观点: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如下: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犯罪的构成条件:1、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2、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由刑法加以规定的,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3、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1种观点: 绝大多数经济犯罪皆为数额犯,即以数额较大为犯罪成立条件之一。与一般经济犯罪相比,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针对的是为数众多的被害人,这就决定了该类犯罪涉案数额往往特别巨大,其中又以非法集资类犯罪更为显著,非法传销类犯罪往往也是如此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之巨,通常是其他普通经济犯罪所望尘莫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有如下:(一)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二)涉案范围广泛,被害人人数众多(三)犯罪分子组织严密(四)危害后果的严重性一、经济诈骗会累及家人吗经济诈骗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属。但经济犯罪是有可能调查家庭的,主要调查的是家属有没有参与经济犯罪,有没有将经济犯罪所得进行隐藏等的行为。《最高人民关于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调取、固定、审查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以及与涉案财物有关的各种证据,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销毁证据或者转移、隐匿涉案财物。严禁调取与经济犯罪案件无关的证据材料,不得以侦查犯罪为由滥用侦查措施为他人收集民事诉讼证据。二、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同其它的财产类犯罪一样,它的立案标准也是根据犯罪的金额来确定的。同时,根据涉案金额大小的不同,刑法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具有四个显著特征:(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之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3种观点: 经济犯罪,是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经济犯罪作为一个独特的犯罪领域,在特征和构成要件上都是有别于其他犯罪类型的。经济犯罪虽然和其他犯罪类型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有时却又比较难区分,关键是不存在统一的经济犯罪的认定标准;倒卖文物罪、非法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犯罪。在行为方式上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行为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都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当中;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之间,经济犯罪作为市场经济领域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客观上必然侵犯其他市场主体的经济,市场是建立在私人利益基础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具有四个显著特征:(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之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我国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具有牟利性、复杂性、隐蔽性以及可变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3.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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