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承包方式一般有总承包、分承包和承包三种。具体如下:1、总承包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式;2、而分承包是总承包人经过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方式;3、承担是承包人完全依靠自身能力去完成承包任务,不用再进行分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民事责任有哪些特征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恢复。但是仅有财产责任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法律也规定了一些辅助性的非财产责任;3、补偿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
第1种观点: 工程承包的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2、公路和铁路建设;3、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4、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工程范围不同。工程总承包是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施工单位仅对施工任务的承包,其他阶段的承包任务由建设单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1种观点: 工程承包的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2、公路和铁路建设;3、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4、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工程范围不同。工程总承包是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施工单位仅对施工任务的承包,其他阶段的承包任务由建设单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1种观点: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工程范围不同。工程总承包是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施工单位仅对施工任务的承包,其他阶段的承包任务由建设单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1种观点: 工程承包的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2、公路和铁路建设;3、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4、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程承包模式包括: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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