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查看配偶手机是否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一方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另一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于查看手机的行为,倾向于认为,掌握对方的手机密码符合一般夫妻生活常态,一方怀疑另一方具有婚外恋情而涉及婚姻与家庭利益的情况下因掌握手机密码而获取资料,且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不构成侵权;2、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自身也存在着过错,对方的怀疑合乎一个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映,但是如果采用安装、追踪器、潜入他人住宅或酒店安装偷拍装置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进行调查的,或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散布、传播的,则将被认定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2种观点: 查看配偶手机是否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一方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另一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于查看手机的行为,倾向于认为,掌握对方的手机密码符合一般夫妻生活常态,一方怀疑另一方具有婚外恋情而涉及婚姻与家庭利益的情况下因掌握手机密码而获取资料,且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不构成侵权;2、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自身也存在着过错,对方的怀疑合乎一个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映,但是如果采用安装、追踪器、潜入他人住宅或酒店安装偷拍装置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进行调查的,或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散布、传播的,则将被认定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2种观点: 查看配偶手机是否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一方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另一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于查看手机的行为,倾向于认为,掌握对方的手机密码符合一般夫妻生活常态,一方怀疑另一方具有婚外恋情而涉及婚姻与家庭利益的情况下因掌握手机密码而获取资料,且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不构成侵权;2、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自身也存在着过错,对方的怀疑合乎一个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映,但是如果采用安装、追踪器、潜入他人住宅或酒店安装偷拍装置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进行调查的,或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散布、传播的,则将被认定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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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查看配偶手机是否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一方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另一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于查看手机的行为,倾向于认为,掌握对方的手机密码符合一般夫妻生活常态,一方怀疑另一方具有婚外恋情而涉及婚姻与家庭利益的情况下因掌握手机密码而获取资料,且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不构成侵权;2、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自身也存在着过错,对方的怀疑合乎一个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映,但是如果采用安装、追踪器、潜入他人住宅或酒店安装偷拍装置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进行调查的,或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散布、传播的,则将被认定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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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查看配偶手机是否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一方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另一方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于查看手机的行为,倾向于认为,掌握对方的手机密码符合一般夫妻生活常态,一方怀疑另一方具有婚外恋情而涉及婚姻与家庭利益的情况下因掌握手机密码而获取资料,且未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不构成侵权;2、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自身也存在着过错,对方的怀疑合乎一个配偶身份的自然反映,但是如果采用安装、追踪器、潜入他人住宅或酒店安装偷拍装置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进行调查的,或在获取相关信息后进行散布、传播的,则将被认定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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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偷看他人的手机短信及日记等,是侵犯隐私权,算犯法。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每个人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所在地平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手机里全是个人隐私,偷看手机明显侵犯了隐私权。夫妻之间,同样也有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偷看别人手机违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根据案情,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综上所述,别人的手机短信,属于个人隐私,偷看的话,肯定是隐私了其隐私,是违法的。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每个人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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