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先发起申请,并到公司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局进行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3种观点: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办完离职证明可以转移社保吗社保可以转移。办理社保转移的步骤如下:一、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二、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三、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1、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四、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离职后社保转移流程是怎样的转移程序: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异地社保怎么转移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3、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社保转移怎么办理1、社保转移能转哪些。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所以并非五险一起能转移的哦。2、转出地与转入地的对接。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一样,并不是你这边可以转入,那边就一定能转入。目前全国还没完善到各个地区联网使用,所以在你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咨询清楚当地情况,不然会多跑费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转移对年龄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社保局对转入的对象也有一定的年龄要求,比如女的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不然办不了转入手续,具体的还是以当地的为主。4、跨省市办理社保转移流程。5、变更工作地点,社保是否要马上转移。其实,当你离职后去另外一个地方工作,社保并不会因为你建立了新的账户而销户原来的。但是会对领取养老金有影响,因为不管你之前变动多少个工作地点,但是你退休的时候只能领取一个地方的,所以能减少工作地点变动尽量减少吧。6、重复缴费怎么处理。有些人并没有那么注意,反正这个工作点帮交了社保,换了个新的工作地方也可以交保险,那不是挺好。其实这叫重复缴费,是无效的。参保人要凭相关证明,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终结缴费手续,之前缴费的数额也应按原数返回给个人跟企业。所以,为了连续缴费,还是要注意自己的社保情况。跨省社保怎么转移(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