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判例。因为我国系统内部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最高人民或者上级人民的判决不能成为下级人民判决的依据而形成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惯例和判例的不同表现在以下方面:1、形成方式不同。前者是在宪政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为社会公众认可;而后者是经判决并由各级遵照而逐步形成的;2、两者的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具体的宪政运行规则;后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在适用规则方面的发展,也包含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原意的解释和推定;3、两者效力不同。前者作为一种政治习惯规则,不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效力,其普遍约束力来自于社会公众承认和国家政权默许;后者的约束力主要来自下级对上级的尊重,或来自于下级法官对判例内容的内心认同;4、稳定性程度不同。前者所具有的政治约束力和由于连续稳定适用并得到普遍公认而形成的社会自觉遵守的力量是巨大的,其稳定性程度较高;而后者约束力较低,随着政治现实的需要和法官观念的变化而随时产生、变更或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的执行。 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内容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的规定。 二、的适用。 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适用不仅是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权威的重要内容。 三、的遵守。 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的遵守是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施最基本的方式。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据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依据承担并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1种观点: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判例。因为我国系统内部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最高人民或者上级人民的判决不能成为下级人民判决的依据而形成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惯例和判例的不同表现在以下方面:1、形成方式不同。前者是在宪政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累而逐渐形成,并为社会公众认可;而后者是经判决并由各级遵照而逐步形成的;2、两者的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具体的宪政运行规则;后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在适用规则方面的发展,也包含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原意的解释和推定;3、两者效力不同。前者作为一种政治习惯规则,不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效力,其普遍约束力来自于社会公众承认和国家政权默许;后者的约束力主要来自下级对上级的尊重,或来自于下级法官对判例内容的内心认同;4、稳定性程度不同。前者所具有的政治约束力和由于连续稳定适用并得到普遍公认而形成的社会自觉遵守的力量是巨大的,其稳定性程度较高;而后者约束力较低,随着政治现实的需要和法官观念的变化而随时产生、变更或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例是指在争议案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我国系统内部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最高人民或者上级人民的判例不能成为下级人民判决的依据而形成判例,因此,判例不是我国的渊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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