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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说的钱算数吗?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机关举报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一种违法活动,参与者的赌资应依法应予以没收,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欠债不需要还,因为是非法活动,因而形成的“借贷”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赌桌上口头欠其他赌徒的钱是不算数的。是一种违法活动,参与者的赌资应依法应予以没收,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欠债不需要还,因为是非法活动,因而形成的“借贷”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借款,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如果是在赌桌上向其他人借的款,并且出借人并不知道该借款用于的,那么借款是需要偿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机关举报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一种违法活动,参与者的赌资应依法应予以没收,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欠债不需要还,因为是非法活动,因而形成的“借贷”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赌桌上口头欠其他赌徒的钱是不算数的。是一种违法活动,参与者的赌资应依法应予以没收,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欠债不需要还,因为是非法活动,因而形成的“借贷”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借款,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如果是在赌桌上向其他人借的款,并且出借人并不知道该借款用于的,那么借款是需要偿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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