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应交计算公式。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2、应交计算方法。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3种观点: 中应交税额如何计算??中应交税额如何计算?1、小规模纳税人,应缴=本月开票金额/1.03*0.03。2、一般纳税人应缴=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前期进项税留抵金额,如果是正数就缴税,如果是负数,就形成留抵本期不用交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率有关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来自新华网)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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