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哪些1、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应交,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2)以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二、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预交与缴纳上月的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2、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账户的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 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明细科目,在“应交”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这五个专栏是为“应交税费”的三级科目服务的。 应交税费()明细账示范格式如下: 1、“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已交纳的额。企业已交纳的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用红字登记。 3、“销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出口退税”专栏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考虑到有些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按照专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已经记录到“进项税额”专栏,但具体使用时又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发生正常损失,或者其他原因,按照税收条例规定,这些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由有关的承担者承担,相应转入有关的科目。因此,设置了“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法律客观:《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转出未交、转出多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2种观点: 一、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哪些1、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应交,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2)以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二、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预交与缴纳上月的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2、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账户的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 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明细科目,在“应交”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这五个专栏是为“应交税费”的三级科目服务的。 应交税费()明细账示范格式如下: 1、“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已交纳的额。企业已交纳的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用红字登记。 3、“销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出口退税”专栏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考虑到有些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按照专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已经记录到“进项税额”专栏,但具体使用时又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发生正常损失,或者其他原因,按照税收条例规定,这些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由有关的承担者承担,相应转入有关的科目。因此,设置了“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法律客观:《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1种观点: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等。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3、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二、营业税金附加包括:1、消费税;2、资源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2种观点: 一、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哪些1、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应交,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2)以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二、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预交与缴纳上月的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2、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账户的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交税金应交明细科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转出未交、转出多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1种观点: 应交几个明细科目之间的关系?应交几个明细科目之间的关系?明细科目之间是相互关联和相互转换的关系。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项目。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等。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3、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二、营业税金附加包括:1、消费税;2、资源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3种观点: 应交明细科目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账目处理如下:1、购进商品时,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库存 ;2、销售商品时,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3、如果发生材料管理损失,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4、月底结转应交,借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进项-进项转出的)贷 应交税费--未交;5、次月初缴纳后,借 应交税费-未交 贷 银行存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1种观点: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等。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3、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二、营业税金附加包括:1、消费税;2、资源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2种观点: 应交明细科目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账目处理如下:1、购进商品时,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库存 ;2、销售商品时,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3、如果发生材料管理损失,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4、月底结转应交,借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进项-进项转出的)贷 应交税费--未交;5、次月初缴纳后,借 应交税费-未交 贷 银行存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3种观点: 一、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哪些1、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应交,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2)以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二、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预交与缴纳上月的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2、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账户的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第1种观点: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等。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3、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二、营业税金附加包括:1、消费税;2、资源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2种观点: 应交明细科目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账目处理如下:1、购进商品时,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库存 ;2、销售商品时,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3、如果发生材料管理损失,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4、月底结转应交,借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进项-进项转出的)贷 应交税费--未交;5、次月初缴纳后,借 应交税费-未交 贷 银行存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3种观点: 一、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哪些1、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应交,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2)以及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二、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1、预交与缴纳上月的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2、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账户的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第1种观点: 应交明细科目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账目处理如下:1、购进商品时,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库存 ;2、销售商品时,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应收票据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3、如果发生材料管理损失,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转出) ;4、月底结转应交,借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进项-进项转出的)贷 应交税费--未交;5、次月初缴纳后,借 应交税费-未交 贷 银行存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2种观点: 应交下应设置哪些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是怎样结转的?一、应交下设的科目及意义1、"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额。 2、"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款。3、"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 5、"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额。6、"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 7、"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额。8、"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9、"转出未交"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二、一般纳税人的月末账务处理(结转的相关分录)(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额自“应交”转入“未交”,这样“应交”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自“应交”转入“未交”,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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