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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阳光小学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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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满6周岁不能建立网上学籍)。
2、招生顺序,第一批次:入学条件,有户有房(a房户一致、b房户分离),有户无房(a挂靠、b租住),无户有房。第二批次,全区符合条件的无房无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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