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第二条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职工行为。
第三条加强法制学习,组织参加普法考试。
第四条加强水利行业精神和水文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条加强行业规范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加强信息技术以及新仪器设施设备的学习,适应新形势需要。
第七条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政治学习、2次业务集中学习。
第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主讲人应提前做好备课,职工必须作好学习记录,必须坚持联系自身实际,必要时组织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九条提倡职工自学,利用业余时间充实自己。
第十条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引导职工在各级水文专业竞赛中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第十一条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以老带新,促进年轻职工快速成长,培养水文事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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