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厂的迅猛发展,入厂车辆日益增多,为创建“平安厂区”,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才可驶入厂区)
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
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员工需驾车外出,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
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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