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见证字第 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立遗嘱人 的委托,就立遗嘱人 立遗嘱全过程的见证事宜指派本所 、 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律师见证书。
一、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委托人: ,男, 岁,壮族,广西 人,身份证号: 。
二、见证事项
本所律师对 所立遗嘱并签署《遗嘱》书进行现场确认全过程的真实性加以见证:
1、 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市 号 室 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立《遗嘱》一份。
2、 立遗嘱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内容是 在头脑清晰、意志清醒,没有受到任何胁迫和欺骗的情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在该《遗嘱》上的签字是其本人亲自所签,手印是本人亲自所按。
4、 所立《遗嘱》真实、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见证过程
年 月 日下午 点 分,在 市 号泰安 室 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对 所立遗嘱并签署《遗嘱书》进行现场确认全过程:
1、本所律师依法定程序与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为准则与执业规范,向在场的 出示律师执业证,介绍此次律师见证的相关事项。
2、本所律师对 提供的与本次委托见证事项相关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包括:房产证、公民身份证、户口簿)进行形式审查,核实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确定上述主体身份的真实性,且要求 在所有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3、本所律师对 进行立遗嘱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谈话,并制作了《谈话笔录》, 在阅读《谈话笔录》并核对无误后,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4、本所律师在征得 同意的情况下,对 进行立遗嘱并签署《遗嘱》的全过程进行了录音、拍照,以证实全过程的真实性。
四、遗嘱内容(详见附件一)
遗 嘱
立遗嘱人: ,男, 岁, 省 人,身份证号: 。
立遗嘱人: ,女, 岁, 省 人,身份证号: 。
我们两位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现由于年事已高,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们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们过世之后的处理及分配意愿。我们所有的财产如下:
1、……
2、……
3、……
为了在我们过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们的上述财产加以明确,并将我们的财产在我们过世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一、……
二、……
三、……
特别声明:本人订立此遗嘱后,对该遗嘱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
本遗嘱壹式陆份,见证律师事务所备案贰份,其他分别由 、 、 、 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人: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五、见证结论
1、见证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 所立遗嘱并签署《遗嘱》书进行现场确认全过程的真实性,以及整个过程中各当事人意志自由、自愿真实即确认各当事人未受他人强迫、欺骗和威胁进行见证。见证律师不对 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任何实质审查和分辨。
2)本所律师对委托见证事项之外的一切事项不履行见证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所和本所律师与委托人及相关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保证见证行为和见证结论的真实、公正、合法。
2、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通过对 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现场所立遗嘱并签署《遗嘱》的过程进行现场见证,依法出具律师见证结论:
所立《遗嘱》真实、合法、有效,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
本见证书一式六份,见证律师留存二份,等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
年 月 日
附件:
1、……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