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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勤打卡规章制度

来源:九壹网

  1、严禁代替他人打卡

  2、严禁在打完上班卡后及下班卡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打完上班卡后吃早餐

  4、打完上班卡,请立即进入工作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其它事情请在打卡前处理完毕

  5、下班后请先打卡,然后再去处理其它的事情,工作时间只能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

  6、08:30后打卡为迟到;17:30前打卡为早退(节假日或请假等情况除外)

  7、打卡时请注意保持手指清洁干净(手指须无水、无油、无污垢)

  8、打不上卡请及时报告综合部

  9、如在打卡时发现考勤机不在考勤匣内,请与综合部联系

  一、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开始

  二、生产员工施行早会制度,早会时间未到者以迟到处理;

  三、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工作。未经生产车间管理者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四、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五、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六、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七、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八、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须在当天交由直接上司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九、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可以在两天内请行政人事签卡证明。十、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罚款10元;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罚款30元;第三次记大过,罚款90元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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