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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5篇)

来源:九壹网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罗士中,男,1948年2月8日出生,住_x号,联系电话:__身份证号码:__x

  被申请人:蒋雪光,男,1952年1月20日出生,住__号,联系电话:_x身份证号码:__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_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_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

  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申请人愿以名下的__x的房产作为担保。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申请人:__

  20_年x月x日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公司财产保全申请书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申请(立案号为:京%%民初字第038%%号),现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资产,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北京__区__________花园B栋一层__号

  法定代表人:__X 联系电话:010-____X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信合长丰京汉分社的存款元,账号为:__________。或冻结被申请人其他账号等值财产或房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向贵院起诉。因被申请人经营期限即将于20__年3月到期,被申请人面临被注销或吊销的可能,并且极为可能转移资产对抗诉讼。鉴于上述紧急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申请人同时愿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并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__年月 日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X

  住所地:__X

  法定代表人:__X

  联系电话:__X

  被申请人:__X

  注册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X

  申请事项:___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___号民事裁定书,并于__年X月X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__年_月X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__

  日期:__年X月X日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

  原 告:杭州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0571-;联 系 人:(139)

  地 址:杭州号大街号

  被 告:天津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 址:天津号

  联系电话:022-,联系人:(139)

  保全请求: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408886.11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408886.11元人民币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已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货款纠纷争议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等有关规定,特申请对被告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408886.11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408886.11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告银行帐号:。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告财产损失,由我单位承担责任。我单位愿意以下列资产作为抵押。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原告:杭州X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附: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一份;

  3、抵押财产清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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