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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制度(6篇)

来源:九壹网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1、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

  2、学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4、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发现病历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5、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采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严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管理,统一管理。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已满十二周岁,离校20分钟以上路程的学生,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我保护好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平时不得随意拨打,否则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十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罚站一次罚款5元,超过30分钟者,罚款50元。教师打学生一掌,踢一脚,拧耳朵等,一次罚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三、课间安全管理依照《课间监护制度》执行。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1 -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 2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3 -安全预警制度

  1、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外出的大型活动,如:春游、扫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级组织提出活动的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2、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活动前做好预警工作,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意外发生时的解决措施。

  3、学校开展的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必须与有营运许可的正规

  的营运公司合作,签定好协议,做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准备。

  - 4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特制订如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室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本部室人员学习,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部室主任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行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利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本年度不准评优选模、晋职称等)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平时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若排除有困难应当向校长报告以便及时解决。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其他部室上报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出现事故者学校将追究总务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 5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专人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2、检查用火用电制度是否落实。电源线路是否完好。 3、检查学校内有无客人遗留的烟头等火种。检查方法应采用照明情况下的检查和黑暗情况下的检查。

  4、学生放学后,各种电器是否断电。 5、确认巡查安全后,切断电源。

  6、巡查后应认真如实的填写巡查记录。

  - 7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内学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课间奶、全体师生饮用水,要求后勤供水室要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要形成制度,并进行整理,以备随时检查,并保证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从业人员一定要持有健康证上岗。

  2、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1—2次。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 8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其中夜间保卫值班安排对象为全体55周岁以下健康男性教工。

  2、学校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落实,值班职责的制订及管理。

  3、值班人员应做到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自觉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值班的人员,应事先落实好替代者,并报校保卫处,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5、对于不按时到岗,未能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值班职责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 9 - 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职责:

  1.1带班期间,尽可能脱离本部门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带班工作,负责组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2带班期间要经常巡视校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反馈校长,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负责处理当日校园内的偶发事件。

  1.3带班领导要早、午、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检查师生进、离校秩序。

  1.4当日值勤校领导全权负责静堂清校。

  1.5负责检查教职工迟到、早退情况。

  1.6检查值日以及保卫人员上岗情况。

  2、要求:

  2.1严格遵守带班时间,早7:00前到校,晚5:30后离校,中间不得空岗、离校,双休日照常。

  2.2做好带班期间的学校一切情况的记录。

  - 10 -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我校为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员入校,需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并通知门卫。

  2、入校后,须按要求登记,并服从门卫和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车辆入校须经值班领导同意。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内禁止骑车。

  3、进入校园后,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4、学校体育、卫生设施一律不对外,外来集体活动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通知门卫方可入内。

  5、校外车辆需要停放者,需经值班领导同意。

  6、本校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出校证明,并有班主任老师本人打电话到门卫说明情况。

  7、上班期间,本校教职工出校门要向有关领导请假,领取出门凭证后,在门卫登记,无出门凭证不得出校门。

  - 11 - 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详实、清楚地记录巡查日志。

  2、学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记录好学校值班日志。

  3、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门卫人员做好夜间学校报警系统的监视、记录工作。

  6、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 12 -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训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学校师生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处室、本班组、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对教职员工的培训,还应包括:组织集会家长、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学前教育内容,加强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教学楼、餐厅、会议室、宿舍楼等场所,通过张贴标牌、疏散指示牌、宣传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并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6、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各处室、班组负责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7、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演练制度

  1、按照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演练内容为:现场灭火演练、学生从宿舍楼或教学楼紧急疏散演练。

  3、演练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预案,预案必须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演练前,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演练前,建立紧急救护站:校医1人、急救药品若干、专用车辆一辆。

  6、灭火演练时,必须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并可聘请武警消防部门配合。

  7、紧急疏散演练时,每个楼层的楼梯,必须有一名老师指导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8、演练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讲评。

  - 14 -学生上下楼疏导制度

  1、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学校的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教师维持秩序。

  2、集中大型会议、活动,各班主任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集体行动,教育学生不能打闹、拥挤,保证安全。

  3、因突然停电,上课教师要稳住学生,不能让学生离坐,离开教室,防止学生集中下楼,发生拥挤,造成事故。

  4、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上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指挥学生有秩序的从各出口疏散,防止学生混乱。

  5、上课教师遇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同时,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到场指挥处理。

  - 15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师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

  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中心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 16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二、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三、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四、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五、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 17 -路队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二、整理好路队纪律,送队到大桥路北边。

  三、各班主任必须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应请副班主任送队,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四、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 18 -课堂教学制度

  一、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三、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四、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五、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 19 -课间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二、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三、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二、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三、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电安全制度

  一、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二、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四、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 22 -组织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 23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六、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 24 -学生安全教育十二条规定

  1、不准到水塘捉鱼、游泳、滑冰。

  2、不准点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准触摸电源插销、乱动家用电器。

  4、不准在道路上和楼区内追逐打闹。

  5、不准节假日、双休日独自外出。

  6、不准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准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准进电子游戏厅和台球室。

  9、不准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准在楼区内和道路上踢球、骑车、滑旱冰。

  11、不准站在楼房窗外擦玻璃。

  12、不准违反天然气操作规程。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水电管理,杜绝水电的浪费,节约资金,规范水电使用行为,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及公共场所用水用电

  1、教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等有关制度,爱护学校水电设备,做到“不乱接”、“不乱装”、“不乱拆”。自觉维护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采取自控,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各处室、机房等,由负责人管理,对运行故障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3、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4、禁止任何办公或工作场所使用热得快和电炊壶烧开水(学校批准的除外)。

  5、对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给予处室人员及负责人罚款10—5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电线短路或者引发火灾事故,一切后果由该处室成员承担。

  二、教学楼用水用电

  1、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专人负责供电,按时开关供电。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以及任何单体大于100W的电器(学校批准用于教学除外),禁止私拉乱接线,禁止擅自启封电器设备,如发生上述行为,经查获,除没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电线损坏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罚款。

  三、 施工和经营性用水和电

  1、施工时用水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悬挂警示标,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用电用水随时接受学校水电工检查、监督和指导。

  3、经营性质的用电用水一律按有计量,按上级标准收取水电费。

  4、各经营主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经营范围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严禁违反用电性质的行为发生和在经营门面内私自拉乱接电线。违者,每次罚款100—300元。

  5、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总务处,由学校水电工处理。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盗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1000元。

  四、管线及设备检修

  1、水电工负责对全校水电线路定期进行检查(每两周一次),对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报主管处审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通报相关领导和使用部门(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的违纪、违规及怠工行为,经查实,按《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而酿成事故隐患或引发事故,按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其它

  1、以上规定如有违犯,需要赔、罚款或处分,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2、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违规行为,教职员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者,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予保密同时,所得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

  3、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试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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