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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承诺书(3篇)

来源:九壹网

小学安全承诺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从我做起。为增强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性和提高抵御溺水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们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指导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严格禁止孩子骑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特别是严禁孩子飚车。

  5、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溺水监护工作。

  6、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下河游泳;不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游泳;不到河边或者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水窑、山溏边玩耍、戏水、嬉闹。

  7、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能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承诺人:

  日期:

小学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在教育教学过程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教师安全承诺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赌博,不要进行酗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安全上网,不发布反动、色情信息,不传播病毒,不轻信陌生人,防止电信诈骗。

  3、在公共场合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操作规范,防止因操作不当发生伤害事件。

  5、上班期间,若非工作原因,无辜不请假或因私事外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学生安全管理承诺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发现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及时化解避免矛盾升级。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不得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离岗,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无辜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6、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不得滞留学生,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若遇重大灾难性突发事故发生,应本着先救护学生的原则及时撤离学生,最后教师方能撤离出危险区域。

  10、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1、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2、班主任经常对班级教室、教学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13、任课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学科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雷击、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常识教育。

  14、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前,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等学校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三、责任追究

  每位教师都是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发生事故案件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小学安全承诺书

  我承诺:

  一、在公路上走路时,一定要紧靠右边,横穿公路不乱跑,确认安全后才通过。

  二、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黑车”、“摩的”、三轮货车和麻木车等非营运客车,不乘坐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

  三、不在公路上或公路边上聚集、乘凉、娱乐、玩耍。

  四、出行乘坐客车,不乘坐没有客运资质的车辆。

  五、如发现驾驶人超员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要拒绝乘坐。

  六、搭乘摩托车要戴质量合格的头盔,搭乘摩托车时不侧坐和倒坐。未满12周岁的不得乘坐摩托车,不骑自行车上路。

  七、发现父母,邻里和亲友间有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善意提醒、阻止和劝导。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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