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及财产的安全,特制订以下财产管理办法
一、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 办理出库必须凭填写出库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 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 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于办理入库手续。
二、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 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 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 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 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 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 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上餐厅、麒麟阁、厨房、仓库、客房木屋、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折旧年限:房屋20xx年、汽车20xx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四、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 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看了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1)学校所有教学、生活设备、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图书、仪表、房产均受本制度的制约。
(2)凡教学、办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须购置的物品一律按计划执行,做到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有执行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安排采购。
(3)年级(教研组)、办公室向学校领用教学、办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围,由处室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报告,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4)仓库、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图书、器材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条理化,入库存放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物品等必须做到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总务主任要经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行盘点清理。
(5)在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6)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航模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总务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7)总务处协助财务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8)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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