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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九壹网
夏河祁连山安多水泥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按照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差旅费管理。

3 职责

3.1 相关部门和负责人按照出差事项审批权限和流程对出差人员的出差事项进行审核。

3.2 公司财务处负责出差人员差旅费的审核与核算。

4 控制程序

4.1 审批权限

4.1.1 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出差经股份公司总裁批准。

4.1.2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出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1.3 各处室、部门正职管理人员和全面支持工作的副职管理人员出差,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1.4 各处室、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批准。

4.1.5 各处室、部门其他人员在省内出差经本部门正职领导批准;到省外出差,分管领导批准。

4.2 差旅费标准

4.2.1 住宿费标准:表2-1

表2-1 单位: 元/天·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或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党委书记400360260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及有高级职称人员350300220
其他人员300260180
4.2.1.1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4.2.1.2 住宿费发票项目应填写齐全,包括住宿起止日期、实际住宿天数、住宿费标准、大小写金额等。

4.2.1.3 两人或两人以上开一张发票的必须注明所有人员的姓名,否则不予报销。

4.2.2 交通费报销办法

4.2.2.1 长途交通费开支标准:表2-2

表2-2

标 准
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软席车二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及有高级职称人员软席车二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
其他人员硬席车三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
4.2.2.1.1 长途交通费原则上在标准之内凭据按实报销。

4.2.2.1.2 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内,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4.2.2.1.3 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改乘硬席座位的给予补贴,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席位票价的60%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席位票价的50%补助;乘坐新型空调列车、快速列车和直达列车的,按席位票价的30%补助。

4.2.2.1.4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必须从严控制。凡是乘坐飞机的须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同席火车票标准报销;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大巴车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凭据报销。

4.2.2.2 市内交通费

4.2.2.2.1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按出差地域不同按不同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在限额以内凭据报销办法。表2-3

表2-3

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省辖市(或地级市)县级市、县区及以下
100元/天.人70元/天.人50元/天.人
4.2.2.2.2 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4.2.3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 表2-4

表2-4

出差地域省会城市

和直辖市

省辖市

或地级市

临夏市

合作市

县级市、

县区及以下

夏河县
伙食补助

标准

60元/天/人50元/天/人20元/天/人40元/天/人10元/天/人
4.2.3.1 计发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实际出差天数计发。

4.2.3.2 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地市(县)范围内出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单位就餐的每人每天计发一次误餐费,标准为10元。

4.3 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差旅费

4.3.1 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期间的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等需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4.3.2 参加会议出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会议费、住宿费、会务费凭据报销,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在标准内凭据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

4.3.3 经批准赴外地参加各种短期(1个月以内)学习、培训的人员,按照出差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学习、培训时间1个月以上的,可按出差标准报销1次往返长途交通费和实际住宿费;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4.3.4 参加学历培训、进修的,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4.4 职工探亲差旅费

探亲差旅费经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后可以报销交通费、住宿费。

4.5 工伤外出治疗及陪员的差旅费

4.5.1 职工外出治疗可以报销检查和等待床位期间的住宿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4.5.2 经批准外出治疗的工伤职工,按出差对待。工伤住院者及单身职工的陪员,按出差对待,可以报销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按上述标准执行。

4.6 其他规定

4.6.1 在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费用。

4.6.2 出差人员报销时须经总经理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后,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4.6.3 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在限额以内凭据报销。

4.6.4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地域对应标准以实际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包干。

4.6.5 长途交通费按职级对应标准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地域对应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在限额以内凭据报销。

4.6.6 出差人员出差应走捷径的路线、不得绕道。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私事的,其绕道车、船费用,按标准扣除出差直线双程车、船费后,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绕道期间不计发出差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如绕道探亲有探亲假条者,可按正常探亲假的规定报销该部分费用。

5 考核与约束

5.1 不履行差旅费的签字审批程序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对提供虚假单据、凭证者,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2 公司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不按规定审核报销凭证,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6 附则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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